若采取同油位还车的方式计算油费,您与车主之间不涉及油费结算。若采取按里程计算油费,且在租车期间您也加过油,您需要保留油费发票,留待车主检查油品。
如果交车时油表内油量少于租客取车时的油量,租客在行驶中从未加过油的,按照期间行驶的里程总数,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结算:
1.6L或1.4T以下,0.7元/公里;
1.7-2.0L或1.5T-1.8T,0.8元/公里;
2.1L-2.5L或1.9T-2.0T,1.0元/公里;
2.6L-3.0L或2.1T-2.5T,1.3元/公里;
3.1L或2.6T以上,1.6元/公里.
8.电动车还车时的电量如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