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来讲解如果租车出意外后承租方逃逸后谁来负责?现在找不到肇事司机,到底这个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张晓梅:作为律师的角度我可以给赵女士一个建议。按照交通事故的管辖是侵权行为地,如果走民事赔偿的话他需要去发生事故的所在区的法院起诉,起诉的标准实际上比最后胜诉的标准低很多。只要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就可以。
我现在能够确定车主是租车公司,我完全可以把租车公司作为被告,这样租车公司首先要证明当天不是公司去开的这个车,从而来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法院他是有调查取证的权利的,既然警方不作为,法院如果要是接了这个诉讼则必须要调查的,调查的同时肯定是要找租车公司问这个使用人是谁,这种情况下理所当然租车公司肯定要把这个人说出来的给法院提供他相关信息。
这种情况下法院拿到这个信息,直接就可以让这个赵女士再把使用人追加成为被告,同时再去诉他,因为我们知道这里面我们都不用去考虑说是能不能找到这个人,因为租车按照正常租车手续签订合同的时候,他的身份证他的驾照相关的证件肯定是要这个租车公司留复印件的,这种情况下通过这种证件我们完全可以找到这个人,所以我相信如果走民事赔偿的程序的话,还是可以让赵女士的赔偿请求得到支持的。
一般情况下,租车是不是要签租车合同,合同当中是不是会有明确的事故责任的划分呢?
李民:肯定是有合同的,而且责任划分也非常的清晰,至少租车公司要提供一辆合适的车辆,至少租车人员应该有驾驶资格,同时身体健康,中间还有一些一旦关于车辆损害如何赔偿的条款,当然我们车辆本身都是有保险的,运营车辆的保险跟我们普通非运营车辆保险还不一样,他是有保险的,这些方面其实是非常清晰的,我们实际上这样的一些清晰的规则包括一些现成的保险,实际上给到我们的驾车人,车主以及发生第三方损害的这样像赵女士这样的人以一个保障,这个保障其实是很完备的,但是这个保障如果你不去启动他有可能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会扩大,所以基于这样一点大家仔细去看合同,应该说合同上不管对于任何一方权利都是有所涉及的。
张晓梅:而且本身事故责任在法律上已经规定得非常清晰了,我个人倒是觉得合同即使不约定事故的责任也是没有什么太大漏洞的,但是我倒是建议租车公司可以在合同当中再增加一个违约的条款,如果车辆使用人肇事之后存在故意逃逸等比较恶劣的违法情形,他除了需要承担三方面法律上的责任,还需要跟这个租车公司来承担违约的责任。